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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公告
关于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
备案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家〔2018〕28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19〕72号)、《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指南的通知》,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市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到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备案。 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备案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告知备案机构。 2020年7月1日起,请全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到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科或所在地镇街中队咨询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按规定备案的,我局将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理。 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地址:江阴市梅园大街233号。 咨询电话:0510-86080163。
特此公告。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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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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